2024-03-04 08:37:33 浏览数:0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关于开展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4〕8号)要求,现将开展我校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校在籍全日制研究生、本专科生以及学生班集体(进入当前培养层次学习不足一年的学生和班集体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优秀或综合测评成绩优秀。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优秀学生或以上称号;2022-2023学年获二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应获得一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二)优秀学生干部
1.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具备优秀学生的1-4项条件。
2.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任,积极参与和组织各项集体活动,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开展管理工作;为同学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各项工作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为学校、院系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2022-2023学年和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无考试不及格现象(选修课程、第二学位课程或辅修课程除外)。
4.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以上称号。
(三)先进班集体
1.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2.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校、院系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全班同学作风严谨,勤奋好学,互帮互学,学习成绩优良。
4.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原则上全体成员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2022-2023学年被评选为校级先进班级。
三、评选方式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方式
个人申报,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充分酝酿,通过民主评选产生;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有学生代表参加,并听取任课教师和其他班集体学生代表的意见,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评。学院考察推荐、学校评审、全校公示后上报省教育厅。
(二)推荐名额
按照今年省教育厅下发的推荐指标,综合考虑各学院参评人数,本次评选学校实行差额评选,各学院推荐候选人数为: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
先进班集体:每学院择优推荐1个。
各学院在正常推荐指标外,可单列名额面向退役复学学生推荐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每项推荐人数分别不超过2人。
四、评选要求
1.推荐评选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是加强学生教育管理的重要措施,是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全面推动学生班、团组织建设工作的重要手段,对促进学风校风建设具有长远影响。各学院要充分认识此次推荐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此次推荐评选工作。
2.各学院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民主的原则,动员全体同学积极参与,学院要成立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审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评比。已获得过山东省高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原则上不再参与此次推荐评选。
3.报送的材料主要包括:
(1)学院推荐报告(纸质版及电子版);
(2)xx学院关于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推荐报告(纸质版及电子版);
(3)候选个人和集体获奖情况一览表、获奖证明材料(只提供电子版)及候选个人学年个人成绩单(需加盖教务处公章纸质版及扫描电子版);
(4)候选个人和集体的登记表(只提供电子版);
(5)受推荐退役复学学生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只提供扫描电子版)。
各学院要对上述评选材料认真审核把关,并于3月13日下午17:00前准时将纸质版材料上报知行楼325办公室,电子版通过智慧学工系统报送,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1.山东省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学生评审名额分配表
2.xx学院关于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推荐报告
3.评选相关表格
学生工作处
2024年3月4日
附件1:2023年度山东省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学生名额分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