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4 14:26:19 浏览数:0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就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服务水平,健全完善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核心竞争力,强化学院在就业工作中的主体地位,激发学院推进就业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经研究决定,对各学院2019-2020学年就业工作进行考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就业工作考评领导小组(以下简称 “考评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学院院长组成。考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主任由学生工作处处长兼任。
二、考评内容
根据《青岛农业大学就业工作考评办法》(青农大学工发〔2018〕36号)规定的项目进行考评。
三、考核原则
考核采取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规范基础工作与体现特色工作相结合,学院自评与学校考评相结合的原则。
四、考核程序
1.自评总结阶段
各学院根据《青岛农业大学就业工作考评指标》中定性指标进行自评打分,同步准备好相关电子支撑材料,以备核查。对2019-2020学年就业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回顾,提升工作理念,凝练工作特色,撰写年度就业工作实绩报告,报告主要包括工作成效,主要工作做法,工作创新(特色)等方面,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12月17日前,各学院将就业工作实绩报告、《就业工作考评定性指标自评表》的书面版(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行政章)报送至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y@qau.edu.cn。
2.材料公示阶段
对各学院就业工作实绩报告、2019-2020学年就业考评定性指标自评表、定量指标积分进行公示。
3.综合评审阶段
考评领导小组根据就业工作实绩报告、2019-2020学年就业考评定性指标自评表、定量指标积分情况,结合实地调研座谈、查阅工作档案,确定2019-2020学年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根据单项奖核算办法确定单项奖学院名单。
4.结果公示阶段
将初步确定的2019-2020学年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单项奖面向各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2019-2020学年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单项奖学院名单。
五、表彰奖励
根据《青岛农业大学就业工作考评办法》,评选出2019-2020学年就业工作先进集体3个,分别奖励就业经费8000元;管理单项奖、进步单项奖、就业率单项奖、考研单项奖学院各3个,分别奖励就业经费3000元。
对获评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及单项奖学院负责就业工作的辅导员,授予“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予以表彰。
学生工作处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