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除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山东籍原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学生学费的通知

    2024-04-22 17:21:51           浏览数:0

各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科教〔2020〕15号)、《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19〕30号)文件要求,对在我省高校就读的山东籍原建档立卡(即脱贫享受政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贫困学生,按照所修读专业的学分学费和专业注册学费予以据实免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在我校就读的山东籍全日制本专科生中的原建档立卡学生免除学费,免除学费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的;超过8000元的,按8000元标准予以免除,重修学分及辅修学分不在学费免除范围内,特殊困难学生学费减免需填写免学费申请表(附件1)。鉴于学校当前实行学分制管理的现实情况,2023-2024学年山东籍原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学生学费按对应学年秋季学期12月份和次年春季学期6月份分两批次据实免除。

  2. 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对应免除学费特殊困难学生范畴为:对于中外合作、校企合作、对口贯通分段培养(3+2)等类型原建档立卡困难学生按秋季学期给予一次性免除学年学费,对于其他在学费免除范围内的原建档立卡困难学生,按照学期对应免除学费。

  3.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原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学费减免政策解读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部署,确保相关学生熟知政策要求和申报流程;要教育引导受助学生以实际行动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牢记国家和学校嘱托奋发进取,立志成才。

  4. 请各学院将以下材料于2024年4月29日10点前及时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纸质版交至知行楼319,电子版发至qndzzzx@163.com:

  ①《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青岛农业大学原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申请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

  ②《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XX学院原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

  附件:

  1. 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青岛农业大学原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申请表

  2. 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XX学院原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汇总表

  3. 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山东籍原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减免学费名单(见群文件)

  学生工作处

  2024年4月22日


附件1 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青岛农业大学原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申请表.doc


附件2 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XX学院原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