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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青岛东海药业” 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20-05-21 08: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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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
为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发展,根据《青岛农业大学“青岛东海药业”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现将做好2018-2019学年“青岛东海药业”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生命科学学院、化学与药学院、动物科技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动物医学院、管理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培养研究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奖励数额及标准
“青岛东海药业”奖学金奖励本科生35名,每生奖励2000元。奖励研究生10名,每生奖励3000元。
三、名额分配
生命科学学院分配奖励名额为本科生3名、研究生2名;化学与药学院分配奖励名额为本科生7名、研究生1名;动物科技学院分配奖励名额为本科生4名、研究生1名;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分配奖励名额为本科生7名、研究生2名;动物医学院分配奖励名额为本科生4名、研究生2名;管理学院分配奖励名额为本科生10名、研究生2名。
四、申请条件
1.思想积极上进,品质优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当年度所修课无不及格门次。在评审学年内学习成绩排名在同级同专业前10%,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仅限本科生);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等活动,综合素质特别优秀;
5.参评研究生必须为全日制和按全日制培养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五、评审机构
学校成立2018-2019学年“青岛东海药业”奖学金评审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学生处和研究生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为成员。
六、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上报个人事迹材料(不少于1500字),并认真填报《2018-2019学年青岛农业大学“青岛东海药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学院初评。相关学院成立学院“青岛东海药业”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对申请学生的材料进行核实,并根据申报材料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本科生、研究生拟获奖名单,在本学院公示不少于2天,公示无异议后分别上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研究生处管理科。
3.学校审核并公示。学校评审办对学院上报的拟获奖人员审核通过后,分别由学生处、研究生处在全校范围内对本科生、研究生拟获奖人员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公布获奖人员。
七、评审时段
本学年“青岛东海药业”奖学金评审工作时段为5月21日-6月5日,其中,5月21日-5月29日为学院初评公示、材料上报时段,5月29日-6月5日为学校审核公示时段。
八、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宣传,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程序进行评选推荐,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2.各相关学院要分别于5月27日前将本科生的“青岛东海药业”奖学金相关电子版评审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研究生的相关材料“青岛东海药业”奖学金相关电子版评审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处管理科。具体包括学生个人事迹材料(不少于1500字,以第三人称撰写)、《青岛农业大学“青岛东海药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青岛农业大学“青岛东海药业”奖学金初审学生名单》及《青岛农业大学“青岛东海药业”奖学金参评学生获奖情况统计表》等电子版材料,本科生电子版发至邮箱qndzzzx@163.com,研究生电子版发送到yjsglk1214@163.com,学生的纸质材料待学生返校后再行补交。
3.“青岛东海药业”学金所推荐参评对象,需确定推荐顺序,并在报表格中标注。
附件下载
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部(处)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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