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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关于报送2022-2023学年校内勤工助学设岗计划的通知
2022-07-01 16: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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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用工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勤工助学工作管理服务水平,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科学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充分发挥勤工助学的资助育人效能,根据《青岛农业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青农大校字〔2022〕79号)和《青岛农业大学劳动教育课程实施细则》(青农大校字〔2022〕80号)文件要求,现将报送2022-2023学年校内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岗原则
各单位要按照按需设岗、实事求是的原则,科学设立勤工助学岗位,所设立岗位的工作性质和内容要适合大学生参与,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和校园管理秩序,不影响学生的学业和身心健康。
二、岗位类型及招聘对象
校内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分为助管、助教、助研和学校公共服务四类。各用工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科学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1.申请设立勤工助学普通岗位(困难学生岗位)的,所招聘学生应为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
2.如因工作需要需设立特殊岗位(非困难学生岗位)的,用工单位要提交申请报告,详细说明设岗理由、工作内容、需求人数、工作具体安排。
3.申请设立劳动实践岗位的,将与劳动实践课程相结合,学生完成工作任务,获得相应劳动教育实践课程学时。
4.设立勤工助学普通岗位和特殊岗位的,依托“学生勤工助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申报,设立劳动实践岗位的,依托“劳动教育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申报。
三、工作要求
1.因工作调整,有部分用工单位的负责老师未加入校内勤工助学工作群,现请各单位指派专人负责勤工助学工作,并及时加入校内勤工助学工作群(QQ群号为238825625)。相关招募信息会在勤工助学工作群内发布,届时请各单位及时查看。
2.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提前拟定新学年岗位设置计划,逾期未报设岗计划的,将不再另行追加计划。岗位设置由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量审定,岗位审定发布后,各用工单位方可按照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岗位招募通知要求,依托学校“学生勤工助学信息管理系统”和“劳动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双选平台自行招聘。
3.各单位要于7月5日之前将《青岛农业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计划申报表》及特殊岗位学生招聘申请报告(单位负责人签字及加盖公章),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知行楼319室),电子版同步发至邮箱(qndzzzx@163.com)。
联系人:王洋 联系电话:0532-58957479
附:青岛农业大学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计划申报表
学生工作处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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