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16 08:55:18 浏览数:0
各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科教〔2020〕15号)、《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等文件要求,现在开展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我校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一是注册为全日制的学生,二是在校本专科生,三是有退役证,四是在基础学制内。
二、资助标准
1850元/学期/人。
三、申请程序
按照学生申请、学院初评公示、学校复核公示的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 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遵循自愿原则提出申请,提交《本专科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 学院初评公示。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照相关要求,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核,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对认定结果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
3. 学校复核公示。学校对各学院提交相关信息与材料进行复核评定,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工作要求
1. 认真部署落实。各学院要认真做好退役士兵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相关政策解读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部署,确保相关学生熟知政策要求和申报流程。
2. 加强教育引导。要教育引导受助学生饮水思源,以实际行动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牢记国家和学校嘱托奋发进取,立志成才。
3. 按时报送材料。请各学院将以下材料于2025年4月26日前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纸质版交至知行楼319,电子版通过智慧学工系统报送:
①《本专科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各1份);
②《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本专科国家助学金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各1份)
附件:
1. 本专科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 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本专科国家助学金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