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18 16:26:23 浏览数:0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根据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暑期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实践活动的通知》(鲁学助〔2025〕12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面向全校公开招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者,返回原籍市县,协助资助中心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志愿者主要从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办理等相关内容,具体包括:咨询服务、材料审核、资料打印等工作项目。
二、招募原则及条件
(一)招募原则
1. 属地原则。参加活动的学生,以实际居住县生源对象为主,安排到有需求的县市区(不提供住宿)。
2. 择优原则。遴选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贷款期间志愿服务,参与活动的学生,均以自愿为基本准则,获得过生源地贷款经历的学生优先安排。
(二)招募条件
1. 熟知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及流程。
2. 具有良好的表达沟通能力、工作协调能力和计算机应用基础。
3. 责任心强,热心公益事业,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4. 有学生干部或贷款志愿服务工作经历及获得过生源地贷款者优先。
三、推荐名额
原则上在校生人数超过2000人的学院推荐不少于4名,1000人以上2000人的推荐不少于3名,1000人以下的推荐不少于2名;所推荐学生生源地应隶属山东省不同县(市)、区。
四、工作待遇
1. 对表现突出的志愿者予以表彰,并授予“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
2. 经考核合格,由各县(市、区)按照勤工助学相关标准支付劳动报酬。
五、报名流程
1. 学生本人填报《生源地助学贷款志愿者申报表》,经学院学工办审核后,上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组织面试,确定推荐学生,并通过山东省“校县结对”信息平台上报信息。
3. 县市(区)资助中心根据工作需要最终遴选确定录用学生。
4.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遴选结果培训、并派遣志愿者上岗工作。
六、工作要求
推荐优秀学生参加助学贷款志愿服务工作,是大学生深入基层学习锻炼,提升自身能力的有效途径,也是展现我校学子风采的重要平台,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动员发动和遴选推荐工作,并于6月23日17:00前将《生源地助学贷款志愿者申报表》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者信息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通过智慧学工系统文件管理报送。
附件:
1. 生源地助学贷款志愿者申报表
2.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者信息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