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做好秋季开学宿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2020-08-28 15:50:44           浏览数:0

各学院学工办: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幼托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0〕668 号)及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下发的《关于做好全省 2020 年秋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鲁指办发〔2020〕40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做好学生宿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并排除学生宿舍内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学生宿舍安全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秋季学生宿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宿舍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中生活的主要场所,宿舍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学校的安全稳定大局。学生宿舍居住集中,一旦发生疫情,极易扩散,发生安全问题,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各学院学工办要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本着对学生、对学校负责的态度,增强防范意识和责任观念,坚持不懈地将学生宿舍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抓紧、抓好、抓实,确保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的宣传教育
       各学院要结合本学院情况通过主题班会、专题教育等形式,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规章制度和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开展学生宿舍防疫、防火、防盗、防骗、安全用电、卫生等方面的教育,学习消防逃生疏散的基本常识,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遭遇突发安全事故时的逃生自救能力。
       三、做好学生宿舍疫情防控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各学院要对本学院宿舍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具体内容如下:
       1.消防类安全隐患
       宿舍内是否存放使用热得快、电热杯、电磁炉、酒精炉、打火机、火柴等违章物品;是否存放酒精、燃油、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品;是否有私拉乱接电线、违规电动车充电现象;是否有电线与铁质床体接触或引到被褥等易燃物上使用问题;是否有使用无3C认证的劣质插排、用电器等现象;是否使用变压插排;墙体插座是否松动、破损等安全问题;是否有宿舍无人不拔插排、用电器等现象;是否有在宿舍内抽烟现象;是否有阻挡消防通道、拉挂床围等影响消防疏散情况。
       2.行为类安全隐患
       宿舍内是否有存在酗酒倾向的学生;是否有长期在宿舍内吸烟的学生;是否有因情感问题、家庭问题、学业问题、工作问题、处分问题、人际关系问题等导致行为异常的学生;是否有严重疾病或传染性疾病情况;是否有存在心理障碍的学生;是否有屡次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宿舍内是否存在严重的矛盾冲突问题。
       3.出勤表现类安全隐患
       是否有经常晚归的学生;是否有经常夜不归宿的学生;是否有未经批准校外住宿或校外住宿申请到期未回校居住学生;是否有让人冒名顶替在宿舍住宿的学生;是否有私自留宿外来人员等情况。
       4.公共设施设备类安全隐患
       如床体、护栏等是否牢固,是否有螺丝松动情况;壁挂式书柜、衣柜是否松动;风扇、灯具等是否松动;阳台门、房间门上玻璃是否有松动;是否有私自拆改室内家具等情况。
       5.治安、防盗类安全隐患
       是否有保存管制刀具、伸缩棒、钢管木棒、强力弹弓等违禁物品情况;是否有存放酒、酒瓶情况;宿舍内学生购置的运动器械(哑铃、臂力棒、表演刀、棍等)是否妥善保管以防发生意外;是否有离开宿舍不锁门情况;钥匙放在门框上方或其他宿舍门框上现象;是否有进出楼门不防范陌生人员尾随,发现可疑人员不及时报告(报告值班室或拨打校园报警电话:86080110)等情况。
       6.疫情防控类
       是否测量体温并每日上报;是否做好宿舍通风、消毒,并留存通风、消毒记录;是否做好个人卫生及宿舍内务清理,宿舍内、宿舍阳台及宿舍走廊不存放生活垃圾;是否按时外出、归宿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1.8月31日—9月20日,各学院逐个宿舍对各类安全隐患全进行面自查,填写《学生宿舍安全隐患自查登记表》。对排查发现问题要立查立改,对不能立即处理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学院、班级、宿舍三级安全管理负责人,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学生宿舍安全隐患自查登记表》、宿舍安全隐患整改方案于9月21日下午18:00前报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到邮箱:qaussglzx@163.com)。
       2.对设施设备类等需其他单位解决的问题各学院统计汇总后报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对于紧急维修的项目发现后直接报学生宿舍管理中心。
       3.9月21日—25日,学生工作处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各学院宿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附件:《学生宿舍安全隐患自查登记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