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减免2025年春季学期山东籍原建档立卡经济困难学生学费的通知

    2025-04-07 07:25:06           浏览数:0

各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科教〔2020〕15号)、《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19〕30号)文件要求,现在开展我校就读的山东籍原建档立卡学生学费减免工作,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

  我校就读的山东籍原建档立卡学生,即脱贫享受政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学生,具体名单来源于山东省特殊困难学生数据库,已发送给各学院。

  二、减免标准

  免除学费标准每生每年(2024年秋季学期+2025年春季学期)最高为8000元;不超过8000元的据实减免;超过8000元的,按8000元最高标准予以减免,超出部分学生需自行补齐;重修学分及辅修学分不在学费减免范围内。此次减免的学费为2025年春季学期学费。

  三、减免程序

  本次学费减免工作按照学生申请、学院初评公示、学校复核公示的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 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遵循自愿原则提出申请,提交《2025年春季学期青岛农业大学原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申请表》。

  2. 学院初评公示。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照相关要求,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核,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对认定结果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

  3. 学校复核公示。学校对各学院提交相关信息与材料进行复核评定,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工作要求

  1. 认真部署落实。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原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学费减免政策解读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部署,确保相关学生熟知政策要求和申报流程。

  2. 加强教育引导。要教育引导受助学生饮水思源,以实际行动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牢记国家和学校嘱托奋发进取,立志成才。

  3. 按时报送材料。请各学院将以下材料于2025年4月17日前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纸质版交至知行楼319,电子版通过智慧学工系统报送:

  ①《2025年春季学期青岛农业大学原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申请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各1份);

  ②《2025年春季学期XX学院原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各1份)

  附件:

  1. 2025年春季学期青岛农业大学原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申请表

  2. 2025年春季学期XX学院原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5年4月7日

  

  


2025年春季学期青岛农业大学原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申请表.doc


2025年春季学期XX学院原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