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4 08:26:18 浏览数:0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1年度大学生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工作,完善2020级学生医保信息,配合中国银行做好2020级学生医保卡制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医保信息补充核实时间:
2020年12月14日至12月18日
二、信息补充核实对象:
我校已参加2021年度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2020级本专科学生(含教育中心学生)及研究生。
三、政策要求:
自2019年始,青岛市社保卡制卡相关事宜较先前发生了改变。试点开展了省内社保卡一卡通工作:
1.青岛本市户籍学生有社保卡且能正常使用的,无需换卡。
2.山东省范围内除青岛外其他地市生源学生,有原入学地市发行的医保卡,且能正常使用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选择是否换卡,无意愿换卡的,原发卡地的社保卡可以在青岛市继续使用;选择更换使用青岛市社保卡的,需先将原发卡地医保卡注销后再行办理青岛市医保卡申领手续,注销原卡办理新卡的学生需按学校要求核实及填报本人相关信息并按时提供相关证件材料。
3.在我校就读的山东省以外生源学生,需按学校要求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社保卡,学生本人按要求核实及填报本人相关信息并按时提供相关证件材料。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学生对本人信息进行补充核实,对核实有误的信息在表中备注栏修正为正确信息,信息确认无误后将《xx学院2020级学生医保信息统计表》(以下简称统计表)电子版发至资助中心邮箱qndzzzx@163.com,纸质版一份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知行楼319室)。
2、学生本人身份证件发证机关名称和证件有效截止日期按本人身份证背面实际情况填写。
3、以学院为单位收齐学生身份证复印件(A4纸复印、身份证正反面复印、纸张正面下方注明学生本人电话号码)一份;涉税声明一份。
4、以上材料请于12月18日下午4:00前按要求报送。
5、各学院要切实增强信息安全防范意识,规范工作流程,加强监督管理,坚决防止学生个人信息泄露情况发生。
6、《统计表》中如有缺漏学生信息等情况,请及时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532-58957479)。
附:
1.xx学院2020级学生医保信息统计表(见群文件)
学生工作处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