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09 08:26:55 浏览数:0
各相关学院:
为加强研究生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励广大研究生干部担当作为、争先创优、甘于奉献,根据《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青农大校字〔2021〕162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4-2025学年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校在籍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评选年度内未出现纪律处分情况;
3.担任研究生干部工作满一年及以上;
4.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
三、名额分配及奖励标准
2024-2025学年优秀研究生干部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奖励标准为每生1000元。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 符合评选条件的研究生干部须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学院评审。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分配名额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3.学院公示及上报。学院将评选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公示和监督情况报送学生工作处(知行楼325室)。
4.学校审核公示。学校对各相关学院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学院应严格按照评审要求成立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应包含学院党政领导、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代表。如果有其他学院导师指导的研究生参评,评委会中原则上应包含该导师所在学院的至少一名代表。评审会议时到会人数不得少于7人。监督工作原则上由学院纪检委员负责。
2.评审优秀研究生干部时,评审委员及监督人员如存在直系亲属参评,或本人指导的研究生参评,应予以回避;研究生代表如与参评人受同一导师(含导师配偶)指导,亦应回避。
3.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审,要重点考察其在承担学校和学院相关工作过程中所展现的履职能力与取得的工作实绩。
4.各相关学院要于1月16日前将学院评选工作报告(加盖学院公章),连同附件2-3报(纸质版)送教育管理科(知行楼325),其中,《青岛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登记表》一式三份,《2024-2025学年优秀研究生干部备案表》一份;电子版通过文件管理系统上报。经学校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取消其评选资格,不再增补。
附件:1.2024-2025学年优秀研究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2.青岛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登记表
3.2024-2025学年优秀研究生干部备案表
学生工作处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