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05 14:38:30 浏览数:0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鲁学助(2019)22)要求,现将2019年春季国家助学金提标扩面专项资金发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上级政策要求,对于2019年春季学期获得国家助学金的本专科学生(含2019年毕业生),学校按照生均每学期提高150元的标准补发资助资金;对于增加的2019年春季学期专科(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国家助学金名额,有关学院按照国家助学金评选条件及程序进行追加评选,并按照生均165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二、认真做好获助学生个人账号统计报送工作。2019年春季学期所有受助在校生均需报送和学校财务相关联的中国建设银行账号(借记卡卡号),学生的姓名必须与银行开户姓名相一致,无中国建设银行个人账号或卡号的受助学生需及时补办;对于2019年已毕业的受助学生,各学院要及时通知到本人,并做好相关资助政策解答,需统计在校时使用的中国建设银行账号(中国建设银行省外银行账号均可),如受助毕业生本人毕业后已将学校为其办理的中国建设银行卡号注销的,请通知学生尽快到中国建设银行网点办理新卡,以免耽误正常发放。
三、认真做好对获助学生资格复核和教育工作,引导所有受助学生,自觉树立感恩奉献意识,努力学习,奋发进取,以实际行动回报国家和社会,切实把助学金用到该用之处。
四、切实加强监督和管理,认真做好账号信息统计工作,严格落实国家专项资金管理发放有关规定,确保专款专用,足额发放给受助学生,学生工作部(处)将对部分受助学生进行调查回访,并开通网络服务平台,受理学生咨询和投诉。各学院请于12月9日前将《学院2019年春季国家助学金提标扩面专项资金发放明细表(在校生填写)》、《学院2019年春季国家助学金提标专项资金发放账号信息统计表(受助毕业生)》、《学院2019年春季国家助学金提标专项资金发放与学生联系不成功原因统计表(受助毕业生)》(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学工办主任签字,加盖总支章)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知行楼323室),电子文档发至学生资助中心工作邮箱qndzzzx@163.com。
附: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