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五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2020-06-24 08:14:03           浏览数:0

各学院:
       现将《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五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函》(查看链接:http://dxs.moe.gov.cn/zx/a/hd_hdgg/200619/1562850.shtml)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每个学院推荐1名符合评选条件的人选参加学校的推荐。
       推荐人选需上报以下材料:
       1.《第十五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见附件)。要求:个人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近三年内荣誉。推荐报名表中推荐学校联系人信息及推荐学校校园记者信息内容无需填写。
       2.Word版人物事迹材料。要求:请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以第三人称撰写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荣誉等部分,事迹要真实,文字要规范,标题要凝练被推荐人的突出事迹。事迹材料要避免空洞无物,杜绝造假。标题设置为华文中宋加粗二号字,正文为仿宋三号字,行间距为28磅。
       请将以上材料以学院+被推荐人姓名打包,于下周一(6月29日)17点前发送至邮箱:xsgzb@qau.edu.cn,联系人:王德国,电话:58957502。

       附件:第十五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