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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关于免除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建档立卡家庭 经济困难学生学费的通知
2019-12-16 10: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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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19〕30号)及《关于下达2019至2020学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资金的通知》(鲁学助(2019)32号)文件要求,对在我省高校就读的山东籍本专科建档立卡学生,按照所修读专业的学分学费和专业注册学费予以据实免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在我校就读的山东省籍建档立卡本专科学生,每年学费不超过8000元的,据实免除;超过8000元的,按8000元标准予以免除,重修学分及辅修学分不在学费免除范围内,建档立卡学生学费减免需填写免学费申请表(附件1)。鉴于学校当前实行学分制管理的现实情况,2019-2020学年建档立卡学生学费按对应学年秋季学期12月份和次年春季学期6月份分两批次据实免除。
2、2019年秋季学期对应免除学费建档立卡学生范畴为:对于中外合作、校企合作、对口贯通分段培养(3+2)等类型建档立卡学生按秋季学期给予一次性免除学年学费,对于其他在学费免除范围内的建档立卡学生,按照学期对应免除学费。
3、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建档立卡政策解读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部署,确保相关学生熟知政策要求和申报流程。要教育引导受助学生以实际行动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牢记国家和学校嘱托奋发进取,立志成才。
4、要扎实做好学生信息填报工作,受助学生银行账号要填报学校统一发放的中国建设银行卡号(需与学校财务关联)。各学院于12月18日上午11点前将《青岛农业大学建档立卡免学费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2019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明细表》(附件3)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知行楼319室),电子版发至邮箱qndzzzx@163.com。
附件:
1、青岛农业大学建档立卡免学费申请表
2、2019年秋季学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名单(见群文件)
3、2019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明细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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