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减免2026年春季学期山东籍原建档立卡经济困难学生学费的通知

    2026-05-06 09:33:44           浏览数:0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学生资助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科教〔2022〕87号)、《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19〕30号)文件要求,现在开展我校就读的山东籍原建档立卡学生学费减免工作,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

  我校就读的山东籍原建档立卡学生,即脱贫享受政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学生,具体名单来源于山东省特殊困难学生数据库,已发送给各学院。

  二、减免标准

  减免学费标准每生每年(2025年秋季学期+2026年春季学期)最高为8000元;不超过8000元的据实减免;超过8000元的,按8000元最高标准予以减免,超出部分学生需自行补齐;重修学分及辅修学分不在学费减免范围内。此次减免的学费为2026年春季学期学费。

  三、减免程序

  本次学费减免工作按照学生申请、学院初审公示、学校复核公示的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  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遵循自愿原则通过智慧学工系统建档立卡模块提出申请。

  2.  学院初评公示。带班辅导员、学院资助、党委副书记通过智慧学工系统逐级审核后,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对认定结果公示不少于2天,接受师生监督。

  3.  学校复核公示。学校对各学院提交相关信息与材料进行复核评定,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工作要求

  1.  认真部署落实。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原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学费减免政策解读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部署,确保相关学生熟知政策要求和申报流程。

  2.  加强教育引导。要教育引导受助学生饮水思源,以实际行动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牢记国家和学校嘱托奋发进取,立志成才。

  3.  按时报送材料。请各学院将《2026年春季学期XX学院原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汇总表》于2026年5月18日前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纸质版交至知行楼315,电子版通过智慧学工系统文件管理模块报送。

  附件:2026年春季学期XX学院原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6年5月6日

  

  


2026年春季学期XX学院原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