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11 11:32:09 浏览数:0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典型示范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班级风气和严谨浓厚的学习氛围,宣传展示我校优秀大学生的风采,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学风建设“十佳百优”评选活动,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在籍全日制本专科生以及学生班集体(不含2021级新生及其班集体)。
二、评选时间
1.十佳大学生评选推荐(4月12日—4月25日)
学生通过智慧学工系统——十佳百优荣誉系统进行申报,各学院在本学院范围内组织评审,通过十佳百优荣誉系统推荐上报候选人(每学院1名)。学校十佳评审小组对候选人进行评审,产生“十佳大学生”。
2.百优系列评选推荐(4月26日—5月5日)
学生通过智慧学工系统——十佳百优荣誉系统进行申报,各学院在本学院范围内组织评审,产生“百优学风宿舍”“百优学习标兵”“百优学生干部”和“百优自强之星”,并择优推荐“十佳优秀学风班级”“十佳优秀学风宿舍”“十佳学习标兵”“十佳学生干部”和“十佳自强之星”(每个系列每学院1名)。
3.十佳系列评选(5月5日-5月10日)
学校十佳评审小组对候选集体和个人进行评审,产生“十佳优秀学风班级”“十佳优秀学风宿舍”“十佳大学生”“十佳学习标兵”“十佳学生干部”和“十佳自强之星”。
三、评选项目、条件及程序
参见《青岛农业大学学风建设“十佳百优”评选办法》(青农大学工发〔2021〕6号)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将“十佳百优”评选活动作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推进学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在评选活动中大力开展宣传工作,营造创先争优良好氛围,发挥好榜样典型在学风建设中的引领作用。
2.在评选活动中,各学院要坚持“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对照评比条件,制定具体评选细则,做到宣传到位、评比公正、程序透明,并自觉接受师生监督,增强评比工作的公正性和引导性。
3.本年度“十佳百优”评选全部依托智慧学工系统开展,负责评选活动的老师要尽快熟悉系统,确保评选活动有序开展。
4.评选过程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作弊行为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学生工作处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