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04 17:09:15 浏览数:0
各学院:
为扎实做好暑假我校学生公寓工作,确保暑假期间学生管理工作有序进行,结合学校暑期宿舍维修施工等诸多实际情况,现将我校本科学生暑假留校住宿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
暑假期间学生留校坚持按照“学生自愿、非必要不留校、谁留人谁负责”的原则,主要包括考研复习的大三学生和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竞赛、社会实践、参军、校内勤工助学等特殊原因需要留校的本科学生。
二、申请程序
(一)申请假期留校的学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交个人承诺书(可参考附件1)和家长知情同意书(可参考附件2),于7月15日前向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
(二)学院严格审核学生留校申请相关材料,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批,将相关材料留档保存。
(三)各学院将审核批准后的留校学生汇总表(附件3)于7月16日前本科生报送学生处学生公寓中心,excel格式电子版发送到智慧学工文件管理系统。
(四)学生公寓中心根据学院上报情况公布住宿方案。7月19日前,学生公寓中心根据尽量少调整的原则公布留校学生住宿安排。
三、有关要求
(一)学院要成立由学工办主任任组长的假期安全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假期留校学生的安全、秩序、卫生等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假期留住学生的安全、稳定。
(二)学院务必做好总量把控和统筹管理,加强对假期留校住宿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自觉遵守学校日常管理制度,远离施工作业车辆及施工区域。
(三)暑假期间学生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留校、提前返校,留校(或提前入住)学生离校须向学院假期安全工作小组办理离校手续。审批期限过后,原则上不再接受学生申请。
(四)学生留校(或提前入住)期间一旦发现有违纪违规现象,学院要立即取消该生在校住宿资格,并作出相应的纪律处分。
学生工作处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