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27 16:06:24 浏览数:0
各学院: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1 年“山东学校思政课教师年度人物”“山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宣传选树工作的通知》(鲁教思函〔2021〕14号)要求,我校将推荐1人参加评选。请各学院从现任在岗辅导员中推荐候选人。
一、推荐数量
每学院最多推荐1人。
二、推荐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能力突出,具备较强的理论宣讲能力。
2.师德师风优良。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
3.素质能力过硬。恪守职业规范,认真履职尽责,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
4.育人实效突出。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创新、有特色、有亮点,形成了可复制推广的工作经验,有一定影响力;获得校级以上与辅导员相关的荣誉奖励。
5.敢于担当作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教育脱贫攻坚、助力毕业生就业创业等工作推进、活动组织和应急事件处置中,主动作为、甘于奉献,发挥重要作用,作出较大贡献。
6.参与推选时须从事辅导员工作满 3 年,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
三、推荐要求
1.各学院要坚持实事求是、民主推荐、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
2.每名推荐对象须提供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工作成绩、经验总结、荣誉奖励等方面,重点是2019年以来的情况。
3.各学院推荐报告(只需纸质版)、候选人个人事迹材料、候选人报名表请于6月1日下午5点前报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xsgzb@qau.edu.cn。
附件:2021年“山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山东高校优秀辅导员”申报表
学生工作处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