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开展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教育的通知

    2020-12-18 10:05:10           浏览数:0

  各学院: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举行,为切实加强我校考研学生的诚信考试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维护国家研究生考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确保考试安全、顺利实施,决定在我校考研学生中开展诚信考试教育活动。

  各学院要在近期集中开展一次教育活动,对学生加强诚信教育、考试纪律和法律教育,使每一位考生都知晓《刑法修正案(九)》第25条有关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内容(相关资料见附件1),并组织所有考生签订《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一人一份,见附件2,承诺书由各学院留存)。

  附件1:学习资料

  附件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学生工作处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