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做好2020年国庆中秋假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的通知

    2020-09-25 15:49:29           浏览数:0

各学院:
       为做好两节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各学院要在放假前,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学生深入学习安全防范知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引导学生做到:
       1.提高疫情防控意识,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近日,青岛市新增两例无症状感染者病例,周边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各学院要教育引导学生增强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非必要不出校、非必要不离青,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公共场所保持社交距离。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做好体温一日三检。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保持宿舍清洁,每天开窗通风,做好个人卫生。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要及时报告辅导员。
       2.履行请销假手续。因事、因病离开青岛或当日不能返回学校的,要通过信息上报系统严格履行请假审批手续,提前告知学院请假时间安排和行程路线,并严格按照请假时间返校。返校后要及时通过信息上报系统销假,并详细填报行程路线和接触人员情况。
       3.注意人身安全。不到无证经营的摊点、餐馆就餐;不私自下水游泳,严防发生溺水事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乘坐无营运证或超载的交通工具;提高防范意识,谨防传销、邪教等非法组织诱骗。
       4.增强网络安全意识。警惕各类电信诈骗和网络诈骗,不转发来源不明信息,抵制各类“刷单”行为,发现问题及时报警;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防范各类“套路贷”,不参与网络不良借贷。
       二、加强学生网格化管理
       1.学院要以班级、宿舍为单位继续加强网格化管理,严格执行晚点名制度,加强晚归和夜不归宿检查。督促学生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完成体温“一日三报”和“日报告”“零报告”,发现特殊情况的,按照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处置。
       2.学校调整优化学生进出校门管理后,出现了个别学生外出聚会现象。各学院要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倡导文明过节、健康过节,教育学生不要过量饮酒,以免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三、做好节庆期间走访慰问工作
       各学院要以中秋佳节和国庆节双节同庆的重要节点为契机,创新载体形式,丰富育人内涵,通过发放爱心月饼、召开座谈会等大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强化思想引领和教育引导。邀请学院党政领导、班主任走进班级、深入宿舍、走近学生,全方位、多渠道把学校对学生的关爱之情传递到位,着力增强学生对学校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有关影像资料请于10月2日上午11:00前通过学生工作系统报送。
       四、做好假期值班工作
       各学院要做好假期的值班安排,值班人员负责学生安全方面的监督检查。假期期间,全体学生工作干部要求24小时手机畅通,遇到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上报相关情况。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