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14 09:17:26 浏览数:0
各学院学工办: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下达专项经费预算指标的通知》(鲁教财字〔2014〕27号)要求,现将2014年春季国家助学金专项资金复核及发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获助学生个人账号统计报送工作,所有受助学生均需报送中国银行城阳支行存折账号或卡号(借记卡卡号),学生的姓名必须与银行开户姓名一致,否则无法正常发放。无中国银行个人账号或卡号的受助学生需及时补办。
二、认真做好对获助学生资格复核和教育工作,引导所有受助学生,自觉树立感恩奉献意识,努力学习,奋发进取,以实际行动回报国家和社会,切实把助学金用到该用之处。
三、切实加强监督和管理,认真做好信息统计和复核工作,严格落实国家专项资金管理发放有关规定,确保专款专用,足额发放给受助学生,学生工作部(处)将对部分受奖助学生进行调查回访,并开通网络服务平台,受理学生咨询和投诉。各学院请于5月19日前将报表(一式两份,学工办主任签字,加盖总支章)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文档发至资助中心工作邮箱qndzzzx@163.com。海都借读受助学生信息表需按附件格式单独汇总报送,同时报送电子版。
附:青岛农业大学2014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发放情况一览表.xls
学生工作部(处)
二0一四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