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征集2021年度辅导员优秀工作案例的通知

    2021-12-28 15:08:26           浏览数:0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学生工作教育管理服务水平,为辅导员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提供有效借鉴,学生工作处现面向我校专职辅导员征集2021年度优秀工作案例。

  一、征集对象及要求

  工作满一年的专职辅导员(每人至少1篇)

  二、案例选题及内容

  围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等8个类别,结合2021年度实际工作撰写案例。

  三、案例撰写要求

  (一)主题鲜明。案例必须主题突出,紧紧围绕辅导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挖掘和总结典型性工作案例,体现创新性和特色化。

  (二)内容真实。案例应当是辅导员亲身经历、主持或参与开展的工作,客观真实,不得杜撰和抄袭。为保护学生的隐私权,案例要隐去学生真实姓名、班级等个人信息。

  (三)典型突出。案例需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典型性和时代性,能够反映当前高校辅导员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体现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方法,具有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四)文体要求。案例文体要统一,以第一人称撰写,应包括案例基本情况、组织实施(处理处置)过程和工作成效等3个部分,3000字左右。案例版式:A4纸型,案例标题: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体,正文:仿宋三号字体,行间距:固定值28磅。

  四、评审与表彰

  学生处成立专项工作组负责辅导员优秀工作案例的评选,评出一、二、三等奖的优秀工作案例候选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发文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发动,组织辅导员认真撰写,确保参评案例质量。

  (二)坚守诚信,恪守规范。推荐案例须未公开发表,总体文字复制比超过20%的取消资格,并予以通报。

  (三)明确要求,按时报送。各学院于2022年2月20日前将工作案例以学院为单位通过学生工作管理系统报送。案例命名为“学院+姓名+案例题目”。

  联系人:王德国,联系电话:58957502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