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28 15:31:02 浏览数:0
各学院、各用工单位:
暑假即将来临,为了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困难,根据工作需要将安排部分学生留校勤工助学,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各用工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非必需不设岗”的原则认真填报《2016年暑期勤工助学用工计划申报表》(附件1),于7月6日前将纸质版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至qndzzzx@163.com,经学生处审批后,方可自行招聘。
2、各学院学工办要根据具体要求,对本学院拟留校勤工助学的学生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有绿卡学生优先考虑。
3、暑假期间学生留校勤工助学申请审批流程:
(1)拟申报学生自行下载并按照要求填写《青岛农业大学学生假期勤工助学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一式一份),报送所属学院学工办审核,各学院学工办根据申请学生的实际情况,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学院团总支公章。
(2)申请学生持经学院签署意见的《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用工单位应聘。
(3)各用工单位在招聘会场受理学生申请,并依据学生处批复的岗位数,结合本单位用工要求及应聘学生相关材料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4)各用工单位将初选学生个人申请表和《2016年暑期勤工助学初选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3),于7月12日前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备案,同时报送电子版,电子文档发至qndzzzx@163.com。
4、假期助学报酬按照每人每天40元标准发放。
5、为切实保证假期内留校助学学生的人身安全,各用工单位要按照“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充分结合本单位实际与用工学生签订《安全保证书》,召开专题会议布置具体事宜,并指定具体负责同学,同时做好监督落实工作,坚决杜绝一切安全隐患,确保我校2016暑假勤工助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件:
学生工作部(处)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