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禁烟工作的通知

    2024-10-10 16:37:33           浏览数:0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一函〔2014〕1号)要求,为保障学生公寓安全稳定,消除吸烟带来的安全隐患,经学校研究决定,将采取一系列措施保障实施,进一步加强公寓内禁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共建无烟宿舍,营造健康校园。以“珍爱生命,拒绝烟草,文明立身,全面发展”为宗旨,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创造良好的校园育人环境,使学生整体素质得到全面发展,形成良好校风,实现全校学生公寓内禁烟,包括但不限于宿舍室内、走廊、阳台、洗手间、洗衣房等公寓楼内所有区域。

  二、工作安排

  (一)10月10日—10月20日:宣传与教育阶段

  1.广泛有效宣传。各学院、班级需配合普及吸烟对健康的危害及戒烟方法,鼓励师生主动戒烟。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宣传栏、电子屏幕、广播、禁烟标识等手段,对学生进行烟草危害知识和全面禁烟规定的宣传。

  2.加强主题教育。组织关于控烟、禁烟的宣传教育活动,包括但不仅限于主题讲座、签写戒烟承诺书、线上知识竞赛等,提高师生对吸烟及二手烟危害的认识。

  3.摸排信息名单。精准排查吸烟学生名单,建立信息数据库,有针对性地开展和落实禁烟工作,根据排查出的吸烟学生名单,一对一做好思想工作,及时关注戒烟禁烟情况。

  4.征集学生意见。组织开展学生座谈会,学院选取一定数量学生代表,对公寓内吸烟现状、公寓禁烟方案和公寓区室外吸烟柱位置及数量(暂定)进行座谈讨论。

  (二)10月21日—10月27日:检查纠正阶段

  1.发挥骨干作用。学院发挥好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表率作用,带动其他学生自觉遵守禁烟规定,安排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深入学生宿舍进行禁烟专项检查。

  2.建立督查队伍。发挥学生组织力量和朋辈影响,设立由宿舍负责人、楼宇负责人和片区负责人组成的学生自查监督队伍,定期对宿舍区域进行定期专项巡查,监督师生在吸烟区域外自觉禁烟。

  3.加强监管疏通。学校通过设置吸烟柱、无烟公寓倡议签名、集中征集戒烟同学自觉上缴的宿舍香烟和打火机、为戒烟同学发放纪念品等途径,深化无烟公寓建设成效。

  (三)10月21日—11月10日:整改落实阶段

  1.严肃违纪处理。对于前期自查和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吸烟违纪现象,严格按照《学生手册》《关于印发〈青岛农业大学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青农大校字〔2019〕116号)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2.完善闭环管理。学校结合日常内务和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学生宿舍禁烟工作实效。对于学校检查中发现的吸烟宿舍,检查相关学院的禁烟工作落实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督查队伍建设情况、禁烟专项检查记录、吸烟学生数据库更新情况、吸烟学生违纪处理记录。

  3.加强正向引导。通过无烟宿舍进行挂牌公示、表彰戒烟先进同学等形式,对鼓励同学戒烟和打造无烟宿舍环境进行正向引导。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学院要牢固树立“主动戒烟、全面监督”的工作理念,高度重视校园禁烟工作,周密部署,精心安排。

  (二)落实责任。各学院要明确细化工作任务,树立打造无烟公寓意识严格落实工作标准,具体工作落实到人,做到责任明晰,确保禁烟工作落实到位。

  (三)强化督查。各相关部门、学院要加强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对工作不落实、不认真履行禁烟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吸烟有害健康,被动吸烟的危害不亚于直接吸烟。更重要的是在公寓内吸烟可能会引发火灾,危及广大学生生命安全。为了自己和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健康、文明的生活环境,请吸烟者以对自己和他人高度负责的态度,自觉远离烟草,拒绝劝烟,尽早戒烟。

  附件1 “吸烟有害健康,禁烟从我做起”禁烟承诺书

  附件2 吸烟学生数据库

  附件3 学生公寓禁烟督查人员信息统计表

  附件4 公寓区室外吸烟柱位置及数量图(暂定)

 

 学生工作处

  2024年10月10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