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26 15:41:15 浏览数:0
各学院、各用工单位:
寒假即将来临,为了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困难,根据工作需要将安排部分学生留校勤工助学,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各用工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非必需不设岗”的原则制定详尽假期用工计划。本次招聘仍然依托系统进行。岗位申请时间截止至2016年12月30日。学生申报时间截止至2017年1月5日。请大家严格把控时间,以免出现延误。
2、各学院学工办要根据具体要求,对本学院拟留校勤工助学的学生严格把关,择优推荐,有绿卡学生优先考虑。但考虑到假期留校的情况特殊性,所以大家在选择岗位时,可以选择“特殊岗位”。
3、各学院、各用工单位,要于2016年12月30日前将本学院(本单位)《2017年寒假用工单位勤工助学用工计划申请表》报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为切实保证假期内留校助学学生的人身安全,拟留校勤工助学学生必须向各学院、用工单位递交申请书,各用工单位要按照“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充分结合本单位实际与用工学生签订《安全保证书》,召开专题会议布置具体事宜,并指定具体负责同学,同时做好监督落实工作,坚决杜绝一切安全隐患,切实保证我校2017年寒假勤工助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
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