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做好暑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9-07-04 09:40:18           浏览数:0

各学院:
  按照校历安排,今年暑假时间为7月15日至8月25日,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暑期安全教育管理,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暑期气温高,恶劣天气多发,学生出行增多,是学生发生溺水、交通、食物中毒等各类事故的高发期,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充分认识抓好暑期学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扎实做好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加强学生安全教育
  在放假前,各学院要通过召开学院大会、班会等形式,将安全知识教育和法制教育、纪律教育相结合,对全体学生集中开展以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意外伤害、防食物中毒、防火、防盗等为主要内容安全教育活动,帮助学生了解和掌握安全常识,教育学生规范自己的行为,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同时,要教育学生遵纪守法、遵守社会道德规范,自觉维护大学生良好形象。
  1、预防学生溺水事故
  各学院要把暑期防溺水宣传教育作为暑期安全教育重点工作,教育学生远离江河、池塘,严禁野外游泳,让学生清楚私自下水玩耍的极端危险性,提高学生安全意识,防止溺水事故发生。
  2、交通安全教育
  要教育引导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离返校乘车的有关规定,不参与包车,不乘坐无营运资质或资质不全以及存在安全技术状况不达标、超员等隐患的车辆,要选择具有营运资质、公信度较高的车辆乘车。要教育学生合理选择离校返校时间、路线,加强乘车人身财产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出行时避开恶劣天气,教育学生乘车期间与家人与同学随时保持联系,一旦发生突发事故,要及时通知家长和学校,积极争取帮助。
  3、防自然灾害安全教育
  要向学生宣传雷电、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防范知识,教育学生不要在自然灾害易发区域逗留,防止自然灾害引发伤亡事故发生。
  4、参加校外活动学生安全教育
  暑假期间,各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要制定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教师统一带队,经所在学院同意,向校团委申报备案后方可出行;要教育外出参加社会实践学生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注意安全、科学防范,避免各类伤害事故的发生。
  5、宿舍安全教育
  要教育学生假期妥善安置好个人财物,防止失窃现象发生;教育留校住宿学生自觉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注意用电安全和防火安全。学生要根据学校假期安排按时离校,各宿舍最后离校的学生和开学后最早返校的学生要到各楼值班室做好登记。
  6、食品卫生安全教育
  夏季炎热,食物易变质,具有很大的食品卫生安全隐患。要教育学生暑假期间注意食品卫生安全,不到无证照的摊点购买食品,不购买和食用过期、变质、三无食品,谨慎食用生、冷、易腐烂等食品。
  三、强化措施,加强学生安全管理
  1、做好离校登记工作
  学生离校前,各学院学工办要组织学生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离校登记,明确每名学生的离校时间、离校去向、离校方式等。学院对各班级的离校情况进行审核、汇总,7月18日前,各学院要将学工办主任签字的《学生离校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报教育管理科。
  2、做好假期勤工助学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各学院做好暑假期间留校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学生的推荐、备案工作,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协助用工单位做好对本学院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要和学生本人签订“安全承诺书”,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3、做好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
  各学院要在暑假学生离校前全面、系统做好各项安全检查,彻底排查宿舍安全隐患。要提醒学生暑假期间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或委托他人代存保管,确保个人财物安全;要重点做好学生宿舍防火、防盗、防水电渗漏等的安全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必须马上报告解决。
假期期间有特殊原因需延期离校或提前返校的学生要经所在学院学工办批准。因特殊原因假期需留住的学生要写出书面申请并与学院签订安全责任保证书,经所在学院学工办审核批准后,由舍管中心集中安排居住。同时,学院要成立由学工办主任任组长的假期安全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假期留住学生的安全、秩序、卫生、夜不归宿等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假期留住学生的安全、稳定。
  4、做好暑假返校统计工作
  8月26-28日,各学院要连续三天通过学生工作管理系统上报学生暑期返校情况,如因各种情况未能如期返校者,必须联系到其本人,查明未返校原因,并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附件:学生离校情况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