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征兵工作的通知

    2013-06-05 14:55:10           浏览数:0

各学院学工办:

  当前正值我校2013届毕业生毕业、就业工作展开之际,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已经启动。近年来,国家将征兵工作主体对象确定为各级各类学校应届毕业生,实现优秀青年直接由“校门”向“营门”的转变。为进一步调动我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今年的征集任务,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成立学院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各学院要把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内容,明确任务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把预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保证预征数量和质量,有效的促进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各学院要成立由学工办主任为组长,专职辅导员和毕业班班主任为成员的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并安排一名专职辅导员具体负责入伍预征工作。各学院要将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具体负责的辅导员名单盖学院党委(总支)印章于6月9日前送交学工部(处)武装部。

  二、加大预征工作宣传力度

  各学院要充分运用多种方法,加大预征工作宣传力度。要通过举办毕业生入伍预征报名动员活动、入伍政策咨询活动、预征政策宣讲活动、班级主题党团活动和给毕业生发预征短信等形式,大力宣传应届毕业生参军的有关政策特别是优惠政策。做到保证每一个男性应届毕业生都了解参军入伍的重要意义、优惠政策和网上报名办法,鼓励他们积极参加网上报名预征。

  三、做好网上预征和预征对象确定工作

  最近青岛市和城阳区征兵办相继下发了毕业生预征工作文件通知,对今年的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并落实了工作任务。根据上级预征报名人数指标要求,我校今年网上报名预征人数要达到2013届男性毕业生的10%。各学院要将应届毕业生预征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政治任务,积极动员符合入伍条件的男性毕业生通过网上预征报名平台参加预征报名。要根据预征任务数(任务数见附表1),及时确定预征对象。各学院于6月25日前将《2013年预征对象花名册》(含电子版)送交学工部(处)武装部(样表见附表2)。

  四、做好预征报名后续相关工作

  今年预征对象为2013年毕业的男性普通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其中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专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3周岁,在校生男生年龄为18—22周岁(女性毕业生和在校生根据“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提示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海都学院借读的毕业生通过海都学院办理预征登记,成人教育学生不参加我校预征)。预征工作依然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所有参加预征的毕业生必须上网登记报名。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和指导符合征集条件的毕业生登录“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http://zbbm.chsi.com.cn),在线填写和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称《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审核《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等材料,确保个人填报信息准确无误。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武装部将把《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发给预征对象本人,作为优先征集的凭证。各学院要在6月30日前,将预征工作阶段性总结加盖学院党委(总支)印章送交武装部。

  预征工作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联系人:董新容,联系地址:G区401,联系电话:88030162。

   附件:1、各学院2013届毕业生入伍预征报名任务指标 

     2、2013年预征对象花名册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三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