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22 10:36:59 浏览数:0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6〕2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一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工作部署,为进一步组织开展好我校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激发青年大学生学习宪法和法律的热情,引导青年大学生增强宪法意识,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提升法治素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主办单位
学生工作处
三、承办单位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四、活动安排
(一)“我与法治”故事征集活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设置“我与法治”故事征集专栏,面向教育系统师生征集法治成长故事、教育实践案例,搭建师生共话法治、共享经验的平台,凝聚多方力量,让宪法法治精神在教育实践中薪火相传(具体报送方式详见附件1)。
(二)“学宪法 讲宪法”法治素养能力大赛暨网络风采展示。第十一届“学宪法 讲宪法”校级赛事为法治素养能力大赛。比赛设置主题阐释、即兴应用两个竞赛环节,参赛对象为全日制本科生。我校将在举办校级选拔的基础上,推荐优秀选手参加省级选拔赛,各学院要在深入组织学习的基础上,于9月26日前完成院内选拔及选手推荐工作。校级比赛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同时组织学生参与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网络风采展示报送。
(三)宪法主题歌曲传唱活动。各学院结合实际,广泛组织《宪法伴我们成长》主题歌曲传唱活动,拍摄歌曲传唱MV,营造宪法学习宣传浓厚氛围。学校将择优推荐优秀作品报送青少年普法网,青少年普法网将集中展播优秀作品,并颁发采用证明。
(四)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暨宪法宣传教育。各学院需依据自身实际情况,灵活实施日常性教育与专题性教育相交织、线上平台与线下活动相补充、校园内深度学习与校外实践拓展相融合的策略。在第十三个国家宪法日期间,组织师生同步收看全国“宪法晨读”直播,持续做好宪法宣传教育(具体学习内容详见附件2)。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要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细化责任分工,落实条件保障,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安排法治教育活动。
(二)科学引导,创新方法。各学院要结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认知特点和实践需要,采取更多学生喜闻乐见的教育方式,增强法治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正面引导为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让宪法精神浸润学生心灵。要将法治融入育人全过程,营造校园法治环境,实现制度育人、管理育人、文化育人。
(三)做好宣传,及时总结。各学院要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宣传工作,扩大活动影响,营造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良好氛围。于11月30日前将学院工作开展情况(学院特色活动、经验做法及图片视频)通过智慧学工文件管理系统完成提报,本次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学院学团工作考核。
学生工作处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