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18 13:45:05 浏览数:0
各学院、各用工单位:
寒假即将来临,为了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困难,根据工作需要将安排部分学生留校勤工助学,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各用工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非必需不设岗”的原则制定详尽假期用工计划,并于2013年1月4日前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学生处审批后,方可自行招聘。
2、各学院学工办要根据具体要求,对本学院拟留校勤工助学的学生严格把关,择优推荐,有绿卡学生优先考虑。
3、各用工单位,要于2013年1月7日前将本学院(本单位)所有2013年寒假留校勤工助学学生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文档发至qndzzzx@163.com。
4、寒假期间勤工助学报酬按照学校假期勤工助学报酬标准发放。
5、为切实保证假期内留校助学学生的人身安全,拟留校勤工助学学生必须向各学院、用工单位递交申请书,办理留校住宿手续。各用工单位要按照“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充分结合本单位实际与用工学生签订《安全保证书》,召开专题会议布置具体事宜,并指定具体负责同学,同时做好监督落实工作,坚决杜绝一切安全隐患,切实保证我校2013寒假勤工助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
1、用工计划申请表.xls 2、勤工助学学学生情况统计表.doc
学生工作部(处)
二○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