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14 17:29:52 浏览数:0
各学院: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2 年“山东学校思政课教师年度人物”“山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宣传选树工作的通知》(鲁教工委函〔2022〕84号)要求,我校将推荐1人参加评选。请各学院从现任在岗辅导员中推荐候选人。
一、推荐范围
在岗专职辅导员。曾获得“山东高校优秀辅导员”荣誉称号的,不再推荐。每学院最多推荐1人。
二、推荐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担当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
2.师德师风优良。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
3.素质能力过硬。恪守职业规范,认真履职尽责,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
4.育人实效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创新、有特色、有亮点,形成了可复制推广的工作经验,有一定影响力;获得校级以上与辅导员相关的荣誉奖励。
5.敢于担当作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毕业生就业创业等工作和学生应急事件处置中,主动作为、甘于奉献,发挥重要作用,作出较大贡献。
6.参与推选时须从事辅导员工作满 3 年,且为中共党员
三、推荐要求
1.各学院要坚持实事求是、民主推荐、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
2.每名推荐对象须提供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工作成绩、经验总结、荣誉奖励等方面,重点是2020年以来的情况。
3.各学院推荐报告(只需纸质版)、候选人个人事迹材料、候选人报名表请于9月15日下午5点前报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电子版通过智慧学工文件管理系统提交。
附件:2022年“山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山东高校优秀辅导员”申报表
学生工作处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