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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复核及发放工作的通知
2021-04-26 08: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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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春季学期省属高校国家助学金经费的通知》要求,现将2021年春季国家助学金专项资金复核及发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获助学生个人账号统计报送工作。所有受助学生均需报送与学校财务相关联的中国建设银行账号(借记卡卡号),学生的姓名必须与银行开户姓名一致,否则无法正常发放。
二、本次发放仍依托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受助学生需登录学生管理系统,认真修正个人信息,特别是个人银行卡号及电话号码变更的需同步更新,个人银行卡号发生变化的更新完毕后需到学校财务处关联。各学院将发放统计表经系统导出后,经学生本人核对无误签名后,学工办主任签字并加盖总支章。
三、认真做好对获助学生资格复核和教育工作,要加强对国家助学金有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所有受助学生自觉树立自强自立观念和感恩奉献意识,努力学习,奋发进取,以实际行动回报国家和社会,切实把助学金用到该用之处。
四、切实加强监督和管理,认真做好信息统计和复核工作,严格落实国家专项资金管理发放有关规定,确保专款专用,足额发放给受助学生,学生工作处将对部分受助学生进行调查回访,并开通网络服务平台,受理学生咨询和投诉。各学院请于4月30日前将《发放统计表》及系统导出的《发放明细表》电子文档发至学生资助中心工作邮箱qndzzzx@163.com。
附:
青岛农业大学2021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发放统计表
学生工作处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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