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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关于做好学生激活医保电子凭证的通知
2020-10-21 17:2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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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城阳区医疗保障局下发的《关于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保障学生的医保权益,请各学院组织学生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有关事宜如下:
一、医保电子凭证介绍
1.医保电子凭证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生成,是基于医保基础信息库为全体参保人员生成的医保身份识别电子介质。医保电子凭证通过实名、实人认证技术,采用加密算法形成电子标识,具备安全可靠、认证唯一等重要特点。参保人在药店买药、医院就诊时,可以不用带实体卡,直接通过医保电子凭证办理相关业务。启用医保电子凭证后,社会保障卡医保结算功能仍可继续使用,患者正常购药和就医不受影响。
2.与实体卡或其他电子卡相比,医保电子凭证有四个突出优点。一是方便快捷。医保电子凭证不依托实体卡,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 APP,或者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经由国家医保局认证授权的第三方渠道激活使用,十分方便。二是应用丰富。医保电子凭证广泛应用于医保查询、参保登记、报销支付等医保各业务场景,一张电子凭证,可以办理所有的医保业务。三是全国通用。医保电子凭证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生成,标准全国统一,跨区域互认,参保人可以使用凭证在全国办理有关医保业务,可以说“一码在手,医保无忧”。四是安全可靠。医保电子凭证通过实名和实人认证,采用国产加密算法,数据加密传输,动态二维码展示,确保了个人信息和医保基金使用安全。
二、办理对象
2017、2018、2019级及2016级建工学院建筑学专业参与青岛市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并在入保期限内的学生(含本专科生及研究生)。2020级新生本次暂无需办理激活,待2021年度学生社会医疗保险集中缴费生效后,再行通知办理。
三、激活方式
可使用手机微信或支付宝进行激活,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1和附件2。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确保落实。做好学生医保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工作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需立足政策,耐心讲解,要让广大同学充分认识到激活医保电子凭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扎实有效做好此项工作。
2.各学院要在10月23日前组织学生完成此项工作,并于10月23日将《各学院学生医保电子凭证激活情况统计表》(附件3)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邮箱:qndzzzx@163.com)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知行楼319室)。
附件
学生工作处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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