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11 08:33:03 浏览数:0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展示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大学生典型,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1号)要求,现将我校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2013-2015级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专科生以及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成绩优秀,2015-2016学年度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获二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3、积极参加各种校园科技文化活动,成绩优异,综合素质较高。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
2、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承担社会工作,热心为学生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同学威信较高。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2015-2016学年度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委成员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勇于创新,凝聚力强,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突出。
2、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全班同学热爱集体,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
3、学风浓厚,学习成绩优良。2015-2016学年度被评为校级先进班级。
三、评选方式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方式
经个人申报、班级评议、学院考察推荐、学校评审、全校公示后上报名单。
(二)推荐名额
按照今年省教育厅下发的推荐名额,综合考虑各学院参评人数,各学院推荐候选人数量为:
优秀学生:经管4名、理信3名,农学、资环、机电、建工、化学、食品6个学院各2名,其他学院推荐1名。
优秀学生干部:每学院推荐1名。
优秀班集体:每学院推荐1个。
四、评选要求
1、推荐评选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是加强学生教育管理的重要措施,是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全面推动学生班、团组织建设工作的重要手段,对促进学风校风建设具有长远的影响作用。各学院要充分认识此次推荐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此次推荐评选工作。
2、各学院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民主的原则,动员全体同学积极参与,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评比。所有候选人和候选集体必须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送学工部。已获得过山东省高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原则上不再参与此次推荐评选。
3、报送的材料主要包括:学院推荐报告、候选个人和集体的登记表(正反面打印)、推荐名单表、山东省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候选人获奖情况一览表(以上材料文本各一式一份,同时发送电子版),以及获奖证明材料(单独装订成册)。各学院要在对材料进行认真把关的基础上,于2月28日下午5点前将材料报学工部教育管理科,电子版发至(xgbjyk@163.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