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08 11:53:18 浏览数:0
各学院:
为全面掌握新学期我校大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对经济特困学生及时予以资助帮扶,按照《青岛农业大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及程序,决定开展新学期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及临时困难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经调查核实因家庭重大变故或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亟需资助帮扶的在校本专科学生,原则上已获得国家2016-2017年度国家奖助学金的学生不再予以资助。
二、申报金额
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申报金额分为500.00元、800.00元、1000.00元三档,最高不超过1000.00元;对于因特殊情况申报金额确需超过1000.00元的,学院需向学生处单独申请。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困难补助申报工作,充分发挥班主任、学生骨干的作用,重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对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家庭状况进行深入调查,做到据实精准资助。各学院要通过多种形式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与关怀和激励,帮助他们树立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
2、各学院要于3月15日前,将《青岛农业大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报情况一览表》(纸质材料一份,电子版发至qndzzzx@163.com)和学生的临时困难补助申请审批表(书面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后勤楼三楼南侧319室),经学生处复核审批后,由学校财务处将补助金一次性发放至受助学生个人账户。
附件:
1、青岛农业大学家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报情况一览表
2、青岛农业大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
学生工作部(处)
二○一八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