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02 11:15:21 浏览数:0
各学院学工办:
根据学生申报临时困难补助实际情况,按照《青岛农业大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复核审批,决定向全校155名家庭出现重大变故且亟需资助的学生发放2014年秋季临时困难补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原则
本批次困难补助按照“非必需不发放”的原则发放,原则上已获得国家2010-2011年度国家奖助学金的学生不再予以补助,具体资助名单见附件。
二、发放形式
根据学校学生三项基金管理办法,本批次困难补助专项资金由财务处统一划拨至受助学生个人账户中。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困难补助发放工作,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教育,引导他们自觉树立感恩回馈意识,树立战胜困难,奋发进取的斗志,切实将专项补助金用到应用之处,学生处将对受助学生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回访。
2、各学院要于12月5日前,按照学生处已审批的学生名单及金额认真统计上报《青岛农业大学2014年秋季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发放明细表》(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发至资助中心邮箱qndzzzx@163.com);要组织学生对个人上报账号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签字确认,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一次划款成功。
附件:
1、青岛农业大学2014年秋季临时困难补助审批学生名单(见群共享)
2、青岛农业大学2014年秋季学期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发放明细.xls
学生工作部(处)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