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31 08:25:06 浏览数:0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生的创业能力,挖掘学生的创业潜能,引导学生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学生招募6个优秀创业团队入驻大学生创业实践训练中心(工程楼二楼大厅),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业团队入驻条件
1、项目主持人和团队成员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创业团队。
2、创业团队成员有较高的道德水平,较强的创业意识、市场意识和创业能力,敢于负责,勇于实践;有较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3、创业团队必须有合法的创业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潜力,有明确、合理的经营目标和规划战略,有相对稳定的团队成员,并有相关的人事、财务、管理等制度。
4、创业团队必须有一定的资金和设备保障,并能及时到位。
5、创业项目科技含量高,与团队成员所学专业相关的创业团队,经营模式创新的创业团队,可优先入驻。
6、由学生创业团队创办,已在工商局登记注册的个体户或公司可以优先入驻创业中心。
7、团队需上交《入驻大学生创业中心项目申请表》和《大学生创业计划书》。申请表内包括:团队名称、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团队核心成员的姓名、学院、出资额及出资方式、硬件保障条件等(具体格式见附件)。入驻团队须围绕该项目或服务完成一份具体、完整、深入的项目计划书(包括项目背景、团队概述、成员信息、团队战略、总体进度安排、应用领域、创作思路、市场分析、竞争分析、风险评估、问题和假定、投资效果评价、财务预算及制度和人事制度等),具体格式由创业团队自定。
8、创业团队必须服从大学生创业实践训练中心的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二、创业团队入驻程序
1、创业团队提交申请入驻大学生创业实践训练中心的相关材料。
2、组织专家对创业计划项目进行综合分析,确定若干初步入选项目,举行现场答辩会,最终确定正式入驻的大学生创业实践训练中心项目。
3、公布入驻大学生创业实践训练中心的创业团队名单。
4、入驻大学生创业实践训练中心的创业团队考察期为三个月,考察期满并表现合格方可正式入驻。入驻期为一年。
三、扶持政策
1. 免费提供指定的办公场所,并为入驻公司(创业团队)提供网络端口、电源接口、办公桌椅、资料柜等办公设备;
2. 为入驻公司(创业团队)提供管理咨询服务。
请有意向的创业团队于4月9日前,将《入驻大学生创业中心项目申报表》及《大学生创业计划书》报送学工大厅姜海燕老师,电子版发至xgbjyk@163.com。
附: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