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01 14:11:03 浏览数:0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积极搭建创业实训指导服务平台,培育孵化优秀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扎实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深入开展,2017年入驻创业孵化中心(西苑餐厅四楼)大学生创业实训项目招募工作启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驻条件
1.项目主持人和团队成员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创业团队。
2.创业团队成员品德优秀,勤奋好学,专业基础扎实,善于创新,有良好组织协调能力。
3.申报项目科技含量较高,创意新颖,具有良好的市场潜力,有明确、合理的经营发展战略,管理制度健全。
4.已在工商局登记注册的个体户或公司及依托学校专业特色的优势创业实践项目可优先入驻创业中心。
二、入驻程序
1.创业团队提交申请入驻大学生创业实践训练中心的相关材料。包括创业策划书、法人资质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2.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确定初选入围项目,举行现场答辩会,最终确定入孵项目。
3.入驻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的创业团队考察期为三个月,考察合格后可签署入驻协议正式入驻,入驻孵化期为一年。
三、扶持政策
1.免费提供指定的办公场所,并为入驻公司(创业团队)提供网络端口、电源接口、办公桌椅、资料柜等办公设备;
2.为入驻公司(创业团队)提供咨询指导和社会资源对接等相关服务。
3.优秀项目可纳入校级立项范畴,优异项目可申报参评国家级项目。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要以项目申报为契机,对在校大学生创业团队的项目运营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分析,以拓展创业教育平台为依托,深入了解大学生创业团队诉求,增强工作针对性,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要进一步汇集资源,充分依托学科优势,激励引导青年教师,特别是拥有科研课题的青年教师加盟到大学生创业项目的培育指导体系中来,群策群力,协同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深入开展。
2.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对本学院申报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并于3月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入驻大学生创业实践训练中心项目推荐汇总表》(需上报纸质版和电子版)、《入驻大学生创业实践训练中心项目申报表》(需上报纸质版和电子版)及《创业计划书》(需上报纸质版和电子版)及路演ppt报送学工大厅王国辉老师,电子版发至qndcxcy@163.com; 项目路演ppt(时间设定6分钟)要对应计划书内容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凸显亮点。项目计划书用A4纸双面打印。
3.申请入驻项目均为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创新课题类研究项目及已有学校入孵培育经历的项目不在申报范畴。每名项目主持人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每名指导教师所指导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