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19 08:26:29 浏览数:0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大我校学生资助宣传力度,发挥资助育人实效,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教助中心〔2017〕181号)文件精神,学校拟选聘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获奖学生(以下简称“国奖、国励志、省奖、省励志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利用寒暑假和课余时间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现将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全校在校在籍的国奖、国励志、省奖、省励志获奖本科学生(不限本学年度)
二、选聘数量
每学院至少推荐2名
三、选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和国家的领导;
2.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一次国奖、励志类奖学金,品学兼优;
3.熟悉国家和学校相关资助政策,语言表达能力强,在学生中有感召力和示范性。
四、宣传形式及重点
1.开展送政策下乡活动。利用寒暑假,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村入户宣传资助政策,反馈走访情况。
2.开展送政策回母校活动。利用寒暑假,回到家乡、回到高中母校“现身说法”,向学弟学妹们介绍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如何安心学习、健康成长,彻底扫除他们经济上的顾虑。
3.开展公益服务活动。高考招生录取期间,回到家乡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服务工作,协助县资助中心处理日常性工作,向大学新生介绍“绿色通道”、“国家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
4.开展常态化宣传。在校期间,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创作资助宣传画、诗歌、歌曲、微电影、微视频等作品,通过微信、微博、论坛、网页等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五、工作要求
1.“学生资助宣传大使”选聘工作是资助育人工作的重要抓手,是宣传各项资助政策的有效平台,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充分调动所有获奖(国奖、国励志、省奖、省励志)学生的积极性,倡议并引导他们参与到选聘活动中来,让受聘学生讲好资助故事,真正成为资助政策的宣传者、励志典型的示范者。
2. 各学院于4月23日前将学生的《青岛农业大学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报名表》(见附件)报送至知行楼319室,电子版发送至 qndzzzx@163. com。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遴选“学生资助大使”,举行聘任仪式,颁发聘书,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学校将根据“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工作成效,进行表彰。
附件:青岛农业大学“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报名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