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学生心理健康普测和心理帮扶工作的通知

    2021-02-22 09:42:32           浏览数:0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学校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和《青岛农业大学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全面及时了解我校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有效帮助学生解决心理困惑,预防心理危机,学生工作处将于近期开展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普测和潜在心理危机学生帮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测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

       二、普测时间

2021223- 28

三、普测工具

       采用校园安心系统,包括:SRQ-20PC-10、重要生活事件三个部分,全部完成约需5分钟。学生可在手机端登录青岛农业大学学工在线微信公众号,通过信息上报模块进入并完成答题。

       四、普测程序

       1. 宣传和发动

       学院应做好宣传发动,为学生发放《青岛农业大学2021年春季学期学生心理普测明白纸》(电子版见附件1)。应以班级为单位,说明心理普测的重要意义,传达心理普测的整体安排,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意识和自我调适意识,增强学生的主动求助意识。

       2. 实施和监控

       本次心理普测要求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问卷答题。在测评期间,各学院要做好组织与说明工作,避免学生对心理测评产生误解;对遇到的问题及时帮助解决,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评的学生,要及时了解情况,并督促其完成,确保心理普测工作的覆盖面和有效性。

       3. 普测结果汇总和报告撰写

       学生心理测评结果分为无风险、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四类。各学院要注意结合班级摸排等多种途径,了解学生心理状态,及时统计学生普测结果,同时撰写普测报告,34送至心理发展指导中心。纸质版需盖党委或分党委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lzx@qau.edu.cn普测报告模板见附件2

       五、心理危机学生的帮扶、转介

       1. 凡被排查出有风险的学生,班主任、辅导员要安排专人一对一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成长经历、现实困难、心理状况。应将解决现实问题和解决心理问题相结合,对于学生面对的现实性困扰,如学习困难、就业受挫、人际矛盾、经济困难等,给予切实的帮助。对于严重心理问题和自杀危机的学生,应第一时间与心理发展指导中心对口教师取得联系,进行心理评估。

       2. 凡被排查出有中度、高度风险的学生,学院在了解学生情况的基础上及时与家长沟通,告知学生目前的心理状况,并指导家长对学生进行心理关爱,必要时带学生至医疗机构就诊。若学生被确诊为神经症以上程度心理障碍、需要药物治疗,要求家长履行全部监护责任,具体形式视情况可为:陪读、请假、休学、退学。家长拒不履行监护责任的,应出具《家长告知书》,并做好资料留存工作。

       3. 家校沟通

       家长的理解和配合是保障心理危机学生生命安全的重要力量。各学院应及时有效地做好危机学生的家校沟通工作,让家长或监护人了解心理健康基本知识,明确认识到学生的危机及可能出现的后果,依法依规与家长或监护人协商危机学生的休复学、陪读陪护等事宜,形成工作合力,全力保障学生生命安全。

       六、信息上报

       对存在中、高心理危机风险的学生,学院在了解情况、开展帮扶、进行家校沟通后,将相关情况登记在学院工作上报系统,形成一人一册工作方案,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基础资料。

       七、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学生心理测评是构筑心理危机预防体系的第一道防线,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要宣传科学的心理健康知识,介绍心理测评工作和心理咨询工作,使学生认识心理健康的重要性和提升心理素质的必要性。要对学生测评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掌握学生测评完成情况。同时,心理健康的测评与建档工作也是一项专业性很强、保密性要求很高的工作,各学院要按照心理测评的专业要求开展工作,认真规范地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建档与用档工作。

       2. 开展心理疏导,帮助学生成长。

       各学院要以心理测评数据为基础,对中、高心理危机风险学生采取必要的帮扶措施。同时要加强班级心理委员宿舍信息员的工作指导加强日常摸查对未在测评中报告异常但实际表现异常的同学及时关注,做好疏导为学生建立较稳定的社会支持系统,从而防止极端事件的发生。

学生工作处

2021222


附件1:2021年春季学生心理普测明白纸.docx


附件2:学院报送心理测查报告的格式(参考).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