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复核及发放工作的通知

    2020-03-30 16:11:52           浏览数:0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春季学期省属高校国家助学金经费的通知》要求,现将2020年春季国家助学金专项资金复核及发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获助学生个人账号统计报送工作。所有受助学生均需报送与学校财务相关联的中国建设银行账号(借记卡卡号),学生的姓名必须与银行开户姓名一致,否则无法正常发放。
       二、本次发放仍依托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受助学生需登录学生管理系统,认真修正个人信息,特别是个人银行卡号及电话号码变更的需同步更新。因疫情原因,学校春季学期尚未开学,各学院的《发放统计表》(附件1)和《发放明细表》(纸质版)待开学后再经学生本人签名确认,并由学工办主任签字及加盖学院公章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认真做好对获助学生资格复核和教育工作,引导所有受助学生坚定抗“疫”信心,自觉树立感恩奉献意识,努力学习,奋发进取,以实际行动回报国家和社会,切实把助学金用到该用之处。
       四、切实加强监督和管理,认真做好信息统计和复核工作,严格落实国家专项资金管理发放有关规定,确保专款专用,足额发放给受助学生,学生工作部(处)将对部分受助学生进行调查回访,并开通网络服务平台,受理学生咨询和投诉。各学院请于4月2日前将《发放统计表》及系统导出的发放明细表电子文档发至学生资助中心工作邮箱qndzzzx@163.com。

       附件:青岛农业大学2020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发放统计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