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29 11:03:22 浏览数:0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积极搭建创业实训指导服务平台,培育孵化优秀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扎实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深入开展,决定面向全校学生招募14个优秀创业项目入驻大学生创业实践训练中心(工程楼二楼大厅),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业团队入驻条件
1.项目主持人和团队成员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创业团队。
2.创业团队成员有较高的道德水平,较强的创业意识、市场意识和创业能力,敢于负责,勇于实践;有较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3.创业团队必须有合法的创业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潜力,有明确、合理的经营目标和规划战略,有相对稳定的团队成员,并有相关的人事、财务、管理等制度。
4.创业团队必须有一定的资金和设备保障,并能及时到位。
5.创业项目科技含量高,与团队成员所学专业相关的创业团队,经营模式创新的创业团队,可优先入驻。
6.由学生创业团队创办,已在工商局登记注册的个体户或公司可以优先入驻创业中心。
7.项目团队需上交《入驻大学生创业中心项目申请表》、《大学生创业计划书》及《项目路演ppt》(时间设定6分钟)。各项目团队要认真填报申请表,撰写项目计划书(A4纸,双面打印),计划书主要包括项目背景、团队概述、成员信息、团队战略、总体进度安排、应用领域、创作思路、市场分析、竞争分析、风险评估、问题和假定、投资效果评价、财务预算及制度和人事制度等内容;路演ppt要对应计划书内容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凸显亮点,要在内容中体现指导教师和是否注册公司等相关内容。
8.创业团队必须服从大学生创业实践训练中心的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二、创业团队入驻程序
1.创业团队提交申请入驻大学生创业实践训练中心的相关材料。
2.组织专家对创业计划项目进行综合分析,确定若干初步入选项目,举行现场答辩会,最终确定正式入驻的大学生创业实践训练中心项目。
3.公布入驻大学生创业实践训练中心的创业团队名单。
4.入驻大学生创业实践训练中心的创业团队考察期为三个月,考察期满并表现合格方可正式入驻。入驻期为一年。
三、扶持政策
1.免费提供指定的办公场所,并为入驻公司(创业团队)提供网络端口、电源接口、办公桌椅、资料柜等办公设备;
2.为入驻公司(创业团队)提供管理咨询指导服务。
3.优秀项目可纳入校级立项范畴,优异项目可申报参评国家级项目。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要以此次项目申报为契机,对在校大学生创业团队的项目运营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分析,了解大学生创业团队诉求,增强工作针对性,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要进一步汇集资源,充分依托学科优势,激励引导青年教师,特别是拥有科研课题的青年教师加盟到大学生创业项目的培育指导体系中来,群策群力,协同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深入开展。
2.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对本学院申报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并于4月11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入驻大学生创业实践训练中心项目推荐汇总表》(需上报纸质版和电子版)、《入驻大学生创业实践训练中心项目申报表》(需上报纸质版和电子版)及《大学生创业计划书》(需上报纸质版和电子版)及路演ppt报送学工大厅王国辉老师,电子版发至qndcxcy@163.com。
3.申请入驻项目均为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