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27 11:03:28 浏览数:0
各学院:
近日,教育部修订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以下简称《规定》)。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要求,为做好《规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指导和规范我校学生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规定》的重要性
《规定》是今后一个时期高等教育管理的重要规章,是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政策依据,是对在校学生学习、生活、行为的基本规范。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体学生工作干部和全体学生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规定》的过程,作为学生管理工作树立新理念、建立新制度的过程,作为深化学生管理改革、加强学生管理的过程,推动学校学生管理水平跨上新台阶。
二、认真做好《规定》学习宣传活动
(一)学工干部、学生干部主动带头学习
辅导员、班主任及学生干部要按照“率先垂范”、“先学一步,学深一些”的要求进行学习,深入理解、准确把握《规定》的修订内容和制度创新点,同时,在学习过程中要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有针对性的思考,更好地指导实际工作的开展。
(二)组织和引导全体学生认真学习
要通过组织集中培训、主题学习班会、座谈讨论、专家辅导、知识竞赛、主题沙龙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全体学生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结合各自实际,突出学习重点,引导帮助学生学深、学实、学透《规定》的新理念、新内涵、新要求。
(三)广泛做好校园宣传
要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宣传方式,对《规定》的具体内容及精神内涵解读等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学习宣传氛围,增强学习宣传的覆盖面,提高学生的知晓率,增强学习教育效果。各学院要将学习宣传情况及时向“学工在线”网站报送。
三、扎实做好《规定》的贯彻实施
(一)突出立德树人总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和法制教育
各学院要把立德树人贯穿于学生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贯穿于《规定》的实施全过程。要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学生开展学习,对学生普遍进行一次理想信念教育、思想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
(二)强化服务意识,切实尊重和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规定》进一步体现了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增补了有关赋予学生利益行为的规范操作,完善了有关学生处分和申诉的程序要求,明确了依法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各学院要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强化服务意识,切实尊重和保护学生利益,针对学生管理实际,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对学生处理、处分及学生申诉的标准和程序,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学生参与民主管理的具体组织形式。
(三)全面清理和修订有关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推进依法治校
学生处将依照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规定》,系统清理、全面修订学生管理规定,完善学生管理制度,细化管理职责。各学院也要依照上级要求,对本学院制定的各项学生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和完善修订,于2017年9月1日前完成修订工作,并做好新旧规定过渡阶段的衔接工作。各学院要将制定或修订的学生管理规章制度于9月1日前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学生工作处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