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做好清明节等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9-04-04 11:01:57           浏览数:0

各学院:

       为了使广大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和谐、愉快的假期,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现将清明、五一、端午等节假日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节前学生安全教育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学生防范意识。

      1.做好交通安全与法制教育。教育引导学生选择乘坐安全的交通工具,不参与包车,不乘坐无营运资质或资质不全以及存在安全技术状况不达标、超员等隐患的车辆。

      2.做好消防安全教育。教育引导学生在在清明祭祀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祭扫、安全祭扫,增强防火意识。

      3.提醒外出参观、旅游、探亲的同学要履行请假手续并将自己的行程及时告知家人,注意交通安全,注意饮食卫生,不到未开发的旅游点探险猎奇,不到未开放的江河湖泊游泳。

二、加强假期学生管理

      1.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安排,所有学工干部手机24小时开机,保持联络畅通,如遇紧急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和做出处理。

      2.各学院要严格办理离校登记手续,认真做好学生离校、假期返校信息统计工作。假期结束后,各学院于当天上午9点前将学生返校情况通过学生工作管理系统报送至学工部。如因各种原因未能如期返校者,必须联系到其本人,查明未返校原因,并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