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做好2020级新生心理测评和心理约谈工作的通知

    2020-10-14 14:33:23           浏览数:0

各学院学工办:
       为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和《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文件精神,全面了解我校2020级新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建立新生心理档案,帮助新生了解自我,并做到心理问题早发现、早干预,学生工作部(处)定于10月16日—12月30日进行2020级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和心理约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我校2020级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二、工作安排
       共分三个阶段,各阶段时间安排和工作内容如下:
       (一)2020级新生心理施测
       1、时间:2020年10月16日-11月16日
       2、测评工具:采用16PF、UPI、防御方式问卷三个标准化量表。
       3、具体要求:学院应做好工作宣传,为每个学生发放《青岛农业大学学生心理测评明白纸》(附件1);组织集体施测的,应由辅导员指派专人使用统一指导语进行施测。辅导员要熟悉测评系统软件,《使用指南》见附件2。
       (二)建档及撰写报告
       1、时间:2020年11月17日-23日
       2、具体要求:新生心理测评结束后,各学院要及时汇总结果,建立规范的学生心理档案并保存至学生毕业。心理档案应包括:基本信息报告、UPI测评报告、UPI预警报告、16PF筛查名单。同时,参照附件3格式,撰写本学院新生心理测评报告。各学院要将心理档案电子版、新生心理测评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盖党委或分党委章)于11月25日前报送至心理发展指导中心,邮箱:xlzx@qau.edu.cn。
       (三)心理约谈
       1、时间:2020年11月24日-12月30日
       2、具体要求:学院完成施测后,对于在心理测评中筛查出的达到预警指标的、需要重点关注的学生,即刻有序开展心理约谈工作。约谈工作尽量由有工作经验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完成,访谈提纲可参照附件4,也可根据工作经验进行。约谈情况必须填写在《学生谈话记录表》(附件5)。此工作完成后,请参照附件6格式,于12月30日前将约谈基本情况电子版和纸质版(盖党委或党总支章)报送至心理发展指导中心,邮箱:xlzx@qau.edu.cn。对于在心理约谈中发现的处于心理危机状态及分值特别高的学生,要及时转介至心理发展指导中心。《谈话记录表》留存学院作为档案妥善保管,作为日后工作考核和处理危机事件时的依据。
       三、工作形式
       本次心理测评主要由各学院组织,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评。学生可采取自由上网测试,有条件的学院可以组织集体施测,集体施测同一批次以300人以内为佳,以避免系统负载过大。在测试期间,各学院要做好组织与宣传工作,避免学生对心理测评产生误解和防御,确保心理测评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四、总体要求
       1、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大学生心理测评是构筑心理危机预防体系的第一道防线,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要宣传科学的心理健康知识,介绍心理测评工作和心理咨询工作,使学生认识心理健康的重要性和提升心理素质的必要性。
       2、认真组织学生进行测评,对学生测评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对未参加测评、未认真答题的学生进行谈话了解情况,确保测评率达100%,并保证测评真实性和有效性。
       3、心理健康的测评与建档工作也是一项专业性很强、保密性要求很高的工作,各学院要按照心理测评的专业要求开展工作,认真规范地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建档与用档工作。
       4、开展心理疏导,帮助学生成长。各学院要以心理测评数据为基础,对于达到预警分值、需要重点关注的学生,要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关注,经常给予关心和支持,为学生建立较稳定的社会支持系统,从而防止极端事件的发生。
       
        附件:见群文件

 

学生工作处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