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及寒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8-12-28 10:21:05           浏览数:0

各学院:

       根据学校放假安排,2018年12月30日-2019年1月1日为元旦节假日,2019年1月14日-2月24日为寒假。节假日期间,为保障广大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确保学生度过安全愉快的假期,现将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安全责任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元旦及寒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按照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领导,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做到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事事有人抓、层层有人管、不留死角、不埋隐患、不留漏洞。

       二、加强安全法制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各学院要通过多种形式,向全体在校学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增强学生防范意识,掌握基本安全常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教育学生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规范,度过一个愉快、安全、文明的假期。

       1.加强交通安全教育。要教育引导学生乘坐有营运资质的客运企业车辆,不乘坐无资质黑车和存在安全隐患的不合格车辆;合理选择离校时间、路线,避开恶劣天气,乘车期间与家人、同学、老师随时保持联系,一旦发生突发事故,要及时通知家长和学校,积极争取帮助。

       2.加强外出安全教育。元旦和寒假期间,不得以学校或学院名义组织学生外出旅游,对于学生自发的出行活动,要做好安全教育与引导工作,落实安全措施。

       3.加强防诈骗防传销教育。教育学生提高防范意识,保管好个人信息资料,不要轻信陌生电话,坚决不贪意外之财。加强防传销宣传,普及打击传销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学生对传销活动的辨别能力,使学生了解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严重危害,帮助学生掌握防范传销的基本知识及打击传销的政策与法律法规,增强防范意识。

       4.加强网络安全教育。网络非法外之地,要引导大学生文明上网,自觉防范网络诈骗,不转发来源不明信息,严禁登陆非法网站和利用网络散布不良信息,严禁肆意毁坏他人名誉。

       三、做好假期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

       1.成立由学工办主任为组长的宿舍安全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宿舍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工作小组成员名单于12月29日前报送至学工部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建立辅导员、班主任、班级、宿舍的安全管理网络体系,明确安全工作责任,真正将宿舍安全工作落实到人。

       2.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寒假学生宿舍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成立假期临时住宿学生管理小组,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宿舍安全检查制度,做到宿舍每日自查、学院每日抽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寒假放假前,各学院要彻底排查学生宿舍内安全隐患,教育学生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要求学生离校前要清理好宿舍卫生,处理好房间内易腐烂的食品、垃圾等物品。

       四、做好假期值班和学生离返校信息统计工作

       1.认真做好元旦、寒假期间值班安排,所有学工干部手机24小时开机,保持联络畅通,如遇紧急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和做出处理。

       2.严格办理离校登记手续,认真做好学生离校、假期返校信息统计工作。1月14日前,将统计好的学生离校统计表报送至教育管理科(书面版要求学工办主任签字,电子版通过学生工作管理系统报送)。2月25-27日,每天上午9点前,各学院要将学生返校情况通过“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内的学生返校统计版块提报学生返校情况(同时报送书面版,要求学工办主任签字)。如因各种原因未能如期返校者,必须联系到其本人,查明未返校原因,并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附件:青岛农业大学2019年寒假学生离校情况统计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