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开学初心理危机排查工作的通知

    2013-08-20 08:53:35           浏览数:0

各学院:

  开学初是心理危机事件的高发时期,为了进一步落实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防止恶性事件的发生,请各学院及时开展心理危机排查工作,具体安排事项如下:

 

  一、重点排查对象:

 

  学生心理危机存在一定的隐蔽性,特别是近期遇到情感变化、家庭变故、延长学籍、补考、就业问题的学生,容易出现心理危机问题。通过长期了解和有针对性谈话等途径是能够获得相关信息的,因此各学院辅导员在全面排查的同时,要着重做好以下几类学生的心理危机排查工作:

 

  1、可能因存在心理问题而未能正常返校的学生;

 

  2、开学初多门补考或面临延长学籍可能导致心理异常的学生;

 

  3、就业困难可能导致心理异常的毕业生;

 

  4、有心理疾病或严重身体疾病可能导致心理异常的学生;

 

  5、因失恋、家庭重大变故等应激障碍可能导致心理异常的学生;

 

  6、网络成瘾的学生;

 

  7、因其他原因可能导致心理异常的学生。

 

  二、排查工作安排和要求

 

  (一)危机排查。各学院应最迟于8月25日前开展本项工作,对可能存在心理异常或心理危机的学生,应通过各种方式给予充分关注,帮助学生度过心理困境期。对精神疾病康复期学生要责成其家长给予监护并监督其按时服药,相关的老师和同学要给予其更多关心和照顾,并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二)上报信息。通过排查发现存在心理异常或可能出现心理危机的学生,各学院应认真填报《青岛农业大学学生心理危机排查统计表》(见附件),并于9月6日16:00将前纸质版交至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同时电子版发至xlzx@qau.edu.cn

 

  (三)日常管理。根据排查结果,各学院应对学生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重点做好可能存在心理异常或心理危机的学生的关注工作。对出现心理危机倾向的学生提供及时有效的教育疏导;对于危机症状表现不突出、危机程度不高的学生,应建议其到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接受心理咨询;对危机症状表现明显的学生,须通过相应程序,将其转介到专业治疗机构接受治疗,并配合心理辅导跟踪治疗效果;对危机程度很高的学生,应与其家长联系,建议送到专业精神卫生机构给予评估和治疗。心理危机事件干预工作具体程序参照《青岛农业大学心理危机干预预案》。

 


关于做好开学初心理危机排查工作的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13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