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学期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及寿光等地区受灾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

    2018-08-30 08:14:46           浏览数:0

各学院:

        为全面掌握新学期我校大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对经济特困学生及时予以资助帮扶,同时,为确保我校寿光等地区家庭受灾学生能够正常完成学业,帮助其家庭减轻因遭受自然灾害而带来的经济压力,根据《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校园安全和学生资助工作的紧急通知》(鲁教工委字〔2018〕25号)文件精神和《青岛农业大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及程序,决定开展新学期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及寿光等地区受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身患大病、重病或遭受意外伤害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

        2、家庭遭遇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尤其是寿光市上口、营里、侯镇、羊口、稻田、纪台等乡镇及其周边地区遭受洪涝灾害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3、遇到其它突发性、特殊性经济困难,确需资助的。

二、申报标准

        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申报标准分为500.00元、800.00元、1000.00元三档,最高不超过1000.00元;对于因特殊情况申报金额确需超过1000.00元的,学院需向学生处单独申请。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学生骨干的作用,主动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受灾、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的学生进行一对一联系,详细了解其家庭受灾情况及生活、经济状况;做到调查详实,应助尽助。要通过多种形式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与关怀和激励,帮助他们树立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

         2、各学院要于9月15日前,将《青岛农业大学家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报情况一览表》(纸质材料一份,电子版发至qndzzzx@163.com)和学生的临时困难补助申请审批表(书面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后勤楼三楼南侧319室),经学生处复核审批后,由学校财务处将补助金一次性发放至受助学生个人账户。

 

       附件: 1、青岛农业大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
                  2
、青岛农业大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报情况一览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