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评选2018年度学生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2018-12-26 14:27:55           浏览数:0

各学院分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共青岛农业大学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度总结评选和2019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青农大党字〔2018〕80号文件)要求,现将评选2018年度学生优秀共产党员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学院学生正式党员。

二、评选条件

       1.能够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校党委的决议,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政治素质高,自觉维护学校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2.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心为同学服务,团结同学,顾全大局,能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的关系,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学校各项规定,党性意识强,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按时缴纳党费,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危害集体、群众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4.积极承担学生干部等社会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布置的各项任务。

       5.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秀,综合素质高。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在2018年度曾获“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并且获得国家、省政府奖学金或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研究生应当获得2018年度国家奖学金、校优秀研究生干部、二等及以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其中一项。

三、推选名额分配及报送要求

       各学院将推荐报告、青岛农业大学学生优秀党员推荐表(见附件)、1500字左右个人事迹材料各1份分别以书面和电子文本形式于2019年1月2日前报送。其中,本专科学生党员材料报送党委学工部(地点:知行楼318,联系人:王德国,电子版通过学工系统文件管理系统上报)。研究生学生党员材料报送党委研究生部(地点:主楼1211,联系人:邹楠,电子版发送邮箱:yjsglk1214@163.com)。

       各学院推选名额见《中共青岛农业大学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度总结评选和2019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附件1。

四、评选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学生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工作,严格按照分配名额,坚持自下而上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防止形式主义,做到公开、公正。要通过此次评选,树立先进典型,发挥学生党员在广大学生中的模范带头作用,齐心协力,团结奋斗,为学校的新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青岛农业大学学生“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