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心海领航”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案例研讨会的通知

    2023-05-23 08:32:33           浏览数:0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心理育人工作实效,学生处决定举办“心海领航”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案例研讨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范围

  全体在岗辅导员、全体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二、时间

  本学期16-17周,以心理发展指导中心专职教师对接学院为小组,分组开展研讨,每组开展两次活动,组员两次活动均要参加。分组情况和具体时间见附件1。

  三、研讨形式和内容

  1.本着解决实际问题和心理问题相结合的原则,辅导员需准备在实际工作中发生的学生心理案例,包含但不限于情绪问题、人际关系问题、行为问题、恋爱和情感问题、家庭问题等。

  2.研讨会一般流程是:辅导员报告案例,参加人员提问,辅导员补充信息,参加人员就案例进行讨论。

  3.每期研讨会报告3个案例,当期报告案例的学院需在研讨会前至少3个工作日向心理发展指导中心提交书面案例材料,包含:案例详细情况,已经开展的工作,案例思考,需要研讨的问题。为保护学生隐私,案例中学生个人信息可模糊处理。

  四、要求

  1.各学院至少报告一个在实际工作中发生的案例。案例可以是已经处理完成但需要进行复盘分析和改进的,也可以是正在进行的、在心理层面的处理存在难度和困惑的。

  2.参加人员要端正学习态度,严格遵守善行、责任、诚信、公正、尊重的心理健康工作伦理规范。对研讨会中讨论的学生案例不做研讨会以外的任何讨论和传播。

  3.参加人员要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原则上不得请假,确需请假者,需经所在学院学工办主任审核签字后,向学生处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学生工作处

  2023年5月23日


附件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