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推荐2017年山东高校十大优秀学生的通知

    2017-03-29 11:12:25           浏览数:0

各学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积极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的典型示范作用,教育和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努力成长为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和山东教育电视台决定开展2017年山东高校十大优秀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我校评选推荐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和本、专科生。

 

  二、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具有强烈的进取心和社会责任感。

 

  2.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崇尚科学,身心健康,勤俭节约,乐于助人,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

 

  3. 学习成绩优秀,每年均获一等奖学金,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总分排前三名。研究生要有比较突出的科研成果。

 

  4. 曾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曾获青岛农业大学“十佳大学生”荣誉称号)。

 

  5. 除具备以上条件外,参选学生还需在以下至少一项中具有突出表现:勤奋好学、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热心助人、志愿服务、诚实守信、见义勇为、敬老爱亲等方面具有突出成绩或感动他人的事迹。

 

  三、报名材料

  1.报名表。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为校级以上表彰。

 

  2.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事迹材料,字数限2000字以内,内容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校级以上奖励等部分。

 

  四、推荐要求

  1、各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评选推荐,确保推荐工作公正、公开、透明。

 

  2.请将候选人推荐表以及典型事迹材料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xgbjyk@163.com)于4月7日前报送教育管理科。

 

  附件:2017年山东高校十大优秀学生候选人推荐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3月29日